北京时间4月13日,CBA官方渠道公布了对宁波队外援富兰克林·杰克逊的处罚决定,罚款金额为2万元人民币。
根据公告,事件发生在2026年4月12日的CBA常规赛第三十八轮比赛中。在这场青岛国信海天雄鹰俱乐部与宁波富邦火箭俱乐部之间的较量中,比赛进行至第四节还剩4分36秒时,宁波队的5号球员富兰克林·杰克逊在返回球员通道时,故意摔砸现场的矿泉水瓶,导致赛事设备受损。
这一行为显然违反了《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纪律准则》的相关规定,给赛事带来了不良影响。
根据《纪律准则》第二区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宁波队的富兰克林·杰克逊将受到罚款2万元人民币的处罚。



